公开《新昌县儒岙镇双恩塑粉厂年产热固性塑粉100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第二次)
本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规定和要求,现将新昌县儒岙镇双恩塑粉厂年产热固性塑粉100吨建设项目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新昌县儒岙镇双恩塑粉厂年产热固性塑粉100吨建设项目工程
项目概要:
(1)建设地点:新昌县儒岙镇上八坞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
年产100吨热固性塑粉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洒落地面的物料收集后仍可使用,所以车间秩序清扫,不用冲洗。项目生产需职工2人,厂区提供食宿,年工作300天。生活污水经过村污水纳管处理后统一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品为塑粉涂料,在项目原料混合、磨粉、混粉过程中产生粉尘,粉尘的主要成分为环氧树脂、聚酯树脂、钛白粉等颗粒物。产生粉尘的主要工序是磨粉,磨粉机经旋风分离器处理再经布袋除尘装置回收。然后15m高空排放。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混料机、挤出机、压片破碎机、磨粉机等。本工程建成后产生的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除尘器除下的原料粉尘,成品粉尘,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原辅材料废包装袋。原料粉尘回收使用,成品粉尘作为低档产品外卖,原辅材料包装袋经有关厂家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通过环保设施的收集处理,及以采取隔声等降噪措施后,产生的污染物满足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环保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新昌县儒岙镇双恩塑粉厂年产热固性塑粉100吨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有关本工程的环境影响情况,公众可从以下网址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简写本(http://www.zhjna.com/)。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有效时间为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19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到本工程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对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当地主要环境方面的问题是什么;③本工程的建设给当地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④运营期本工程需要加强哪方面的环保措施;⑤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建设所持的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项目周边的居民、单位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以电话、书信的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提出意见的有效时间为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19日。
(九)联系方式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公众认为需要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可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建设单位:新昌县儒岙镇双恩塑粉厂
联系地址:新昌县儒岙镇上八坞村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073868870
验收评价机构名称:浙江尼傲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经济开发区六号路260号正泰中自科技园16幢6楼
联系人: 赵工
联系方式:0571-5623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