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兴东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机动车维修、清洗美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兴东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机动车维修、清洗美容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长兴东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05月15日-2020年06月1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沈红杰
联系电话:13587293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