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杭州之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有机硅密封胶连续式智能扩建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杭州之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有机硅密封胶连续式智能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之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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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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